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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子继承制

案例正文

小朱是中国某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生,同班同学有很多来自外国,其中有个男同学小刚来自缅甸。在一次闲聊中,小朱得知小刚家里有很多哥哥姐姐,就随口说道,真好,你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家里的事儿有哥哥们顶着,毕业后你就可以在中国多待几年了。没想到小刚说,不是这样的,我还要回去继承我爸爸的位置,因为在缅甸,最小的孩子才可以继承爸爸的财产和地位。

分析点评

在缅甸克钦族社会,家庭是最基本的单位。父亲是一家之主。女儿成年出嫁后,要离开父母与丈夫一起生活,她也不再是父母家庭的成员。长子婚后虽然与父母分开组成新的家庭,但仍是父母家庭中的成员,可以供奉父系的祖先,继承父系的传统。而幼子即使结了婚,也仍要与父母住在一起,并与父母一起在地里劳作。在特权世袭和遗产继承方面,克钦族家庭十分注重遵循父母意愿和传统习惯。一般来说,只有男孩子才有世袭的权利。按克钦族的古老习俗,在施行“贡萨’’(封建主制度)和“贡劳”(非封建主制度)制度的地区,由幼子世袭特权。当地的首领由当地民众认可的“杜瓦”世袭者充任。由于幼子享有特权,可以世袭“杜瓦”,所以享有举办目瑙节、敬天神、接受民众送来的猎物和谷物的权力。

差异点
缅甸中国
家族继承制是幼子为先家族继承制一般是长子为先

信息来源

阮统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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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子继承制
案例编号:10183
洲:亚洲 国家:缅甸
分类:风俗
上传时间:2016-07-02 14:09:47
分享者:刘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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