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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比较

案例正文

中国农业环境政策以协调发展作为指导原则,而日本则以环境优先作为指导原则。环境政策目标对经济成本考虑较少,而主要以感情和社会伦理作为支撑。近年来,日本的农业向着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农业发展涵盖环境保护、传统文化保护、居住环境优化及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为日本资金政策支持奠定了良好的民众基础,使得日本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成为可能。相比之下,基于国家政治安全考虑,我国农业主要定位为保障粮食安全,而该目标与环境管理相偏离,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科学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在立法体系的构建方面,日本建立了全面系统的立法体系,涉及单项立法、配套法规、总法等各个方面。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涉及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设置严格配套的专项立法,消除法律空白。在支撑体系构建方面,日本设有农协专门指导农业生产及销售等服务,在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日本相比,中国农业生产仍以粗放为主,农业产品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农村的经济合作组织尚未发挥主要作用。

分析点评

中国的农业生态环境虽缺乏翔实的监测资料,但可从环境状况公报中推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据2012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农村环境形势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由于相关环境政策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加之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中国的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恶化,且速度在不断加快,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中国现有环境政策的滞后,已无法满足当前农业生态环境发展的需求。日本基于其基本国情开展了环保型农业建设,即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位,以家庭为整体的农业生产模式,对中国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案例来源:王卫齐,曾铮.中日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比较分析[J].世界农业,2014,02:76-79+179.

差异点
日本中国
环境优先协调发展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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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比较
案例编号:2725
洲:亚洲 国家:日本
分类:制度
上传时间:2015-09-27 22:29:38
分享者: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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