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希腊丰富多彩的神话故事,间接而又生动地表现了他们各自原始人类的伦理意识。他们在善恶观念、性爱伦理观念、尊卑观念以及利益观念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中国神话对善恶观表现出一种“正统”观念———全心全意为公、为民辛勤劳作、艰苦耕耘是善,为己、自私自利是恶,残害他人也是恶;另外,绝对服从是善,反叛是恶。正义者终将战胜邪恶的人。希腊神话里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善恶观”。在希腊神话里,善与恶之标准是以自己为参照物,那就是,满足自己的利益,让自己感到快乐,即是“善”。希腊神话里性爱关系混乱,希腊神话中有大量的对情爱的描写。中国的神或英雄大都忧国忧民,一心为民,几乎看不到对他们的爱情生活的描写。
希腊神话中性爱的混乱状态并不能说明当时的古希腊人不受伦理意识的约束,相反,他们的这种行为恰恰是符合当时的伦理观念的。中国神话里性爱的保守严谨也并不能反映当时的古中国人一开始就具备了较完备的性爱伦理意识,他们经历了和古希腊人相同的性爱伦理意识发展过程。
案例来源:[1]周艳芳.中希神话伦理意识比较[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6: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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