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遭受特大海啸灾难。中国政府和人民向印尼灾区提供救灾食品。然而由于中国和印尼在处理食品外包装标识方面存在文化差异,中国提供的援助食品的生产日期被误认作过期时间,送往亚齐灾区的救灾食品于2005年1月1日突遭停运,导致了中国援助印尼“过期”食品的风波。
之所以印尼方面误认为中国救灾食品“过期”,是因为印尼人对中国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不了解,他们将生产日期误认为是安全食用限期。根据印尼相关法律,食品外包装上只标明安全食用期限,即过期时间;而中国的处理方式是食品外包装同时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后经中国驻印尼使馆人员向当地政府官员解释,中国救援食品终于顺利运送至灾区。
中国和印尼在食品包装标识制度规定方面存在差异,印尼民众初次接触中国的食品包装,产生不解属正常情况。但由于中国方面提供的食品是跨国救援物资,印尼方面处于历经自然灾害的非常时期,细节方面处理不当易导致中国—印尼外交风波。国际救援的提供,除了要保证及时性和连贯性,还要注重两国制度方面的差异,尊重受援国的制度习惯,提前做好相关方面的说明。
印度尼西亚 | 中国 |
食品外包装只标明安全食用期限(过期时间) | 食品外包装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信息来源
[1] 管克江,援助印尼食品“过期”风波始末[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01-20(4),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39/13911/1241781.html .标签: 食品包装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