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正文:
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遭受特大海啸灾难。中国政府和人民向印尼灾区提供救灾食品。然而由于中国和印尼在处理食品外包装标识方面存在文化差异,中国提供的援助食品的生产日期被误认作过期时间,送往亚齐灾区的救灾食品于2005年1月1日突遭停运,导致了中国援助印尼“过期”食品的风波。
之所以印尼方面误认为中国救灾食品“过期”,是因为印尼人对中国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不了解,他们将生产日期误认为是安全食用限期。根据印尼相关法律,食品外包装上只标明安全食用期限,即过期时间;而中国的处理方式是食品外包装同时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后经中国驻印尼使馆人员向当地政府官员解释,中国救援食品终于顺利运送至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