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小学起,老师就教导我们说“对待外宾要有礼貌”。这种谆谆教诲确实让来中国的外国人受到善待,也让中国人的形象得到了改善。如果接触过旅居中国的外国人,我们会发现,绝大多数人对中国人的热情赞不绝口。很多老外都表示“生活在中国非常安全而且舒服”。但在接触外宾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一些问题,就是如果当有外国人伤害到我们时,我们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有外国人违反了我们的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如何制止他们,甚至是将他们绳之以法。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利益受到损害的中国受害者不愿意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他们觉得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报了案也无济于事,外国人会得到特殊对待。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对于在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具有属地管辖权。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适用于我国刑法,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余在中国境内触犯法规的外国人,都要受到我国治安管理条例或刑法的制约,可按照一般治安、刑事案件处理。
法律虽然有明文规定,但中国一般公众认为外国人在中国违法犯罪不会受到惩罚。这种感觉反映了一个不怎么光彩,甚至可以说是可悲的现实:我们几乎对于外国人在中国违法乱纪视而不见。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笔者就曾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个外国女士四仰八叉地躺在座椅上,从上车到下车都没有买票,售票员却根本不敢上去叫她买票。再比如,在那些所谓的语言“外教”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根本不具备任何教学能力的。我们中国人到了外国可并不是会说普通话就能去教中文的。在这个方面,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与国际接轨”呢?
(王小东,《环球时报》,2006年12月5日)
我们的社会往往给予外国人特殊的优待,管理者、大众传媒乃至一部分公众对于他们也往往是仰视的,把他们当成比我们中国人更文明、更诚信、更优秀的人,给予他们特殊的尊敬。可以说我们一直都是把所有外国人都当做“三特”外国人的,即把他们当做特别优秀的人,给予特殊照顾,即使违法乱纪,也会给予特殊豁免。其实,这样的做法也未必就能促进中国与外国人民之间的友谊,相反会造成中国一般公众与外国人之间越来越多的矛盾和越来越深的隔阂。 对于外国人的“三特”做法缺乏与对国家利益的考量,反映的是一种最不明智的“奴性心态”。我们的管理者、大众传媒,乃至公众,都有必要调整以往对于外国人的态度和心态,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外国人都是“贵宾”,需要把仰视改为平视,并且在政策上体现出来。
信息来源
毕继万.跨文化交际与第二语言教学[M]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