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少数对同性恋者判刑的国家,同性恋者人权在马来西亚得不到保障。从这点上来说马来西亚是落后于大部分国家的。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9日报道称,旺莫哈末说:“我们必须采取严厉的行动阻止该风气增长成为社会的一种病态。”
他是针对一名32岁马来男子在网上所发起“马来西亚会更好”(It Gets Better in Malaysia)运动短片中,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时,作出回应的。他说,越来越多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同时公开参与同性恋的活动,这是一个不健康的社会发展。“根据我们的资料显示,涉及同性恋活动的社群越来越广大,甚至有些高等教育学府的教授也牵涉在这不健康的活动內。”他指出,该局已经命令各州的回教局监督提早发现同性恋活动,以预防该不健康风气在马来西亚持续增长。该马来男子的短片在网上视频YouTube上载短短的一周內,便获得超过21万人次点击率,并有3000多个留言。
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发展局总监旺莫哈末说,同性恋文化不但威胁国家安全,同时也对社会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越来越多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同时公开参与同性恋的活动,这是一个不健康的社会发展现象。当然每个国家对待同性恋的态度都不一样,同性恋问题到底该走向何方呢?
马来西亚 | 中国 |
对同性恋判刑 | 没有规定对同性恋判刑 |
新西兰政府准备给予该国同性伴侣关系与异性恋婚姻关系相似的权利与义务,并准备实行政府正式认可的同伴侣关系登记制度。将正式认可同性伴侣双方在财产和继承权等方面与异性婚姻关系一样的权利义务。此外,在同性伴侣双方之一去世的情况下,其伴侣将有权获得去世者的养老金;假如伴侣双方分手时间超过两年,他们可以在法律上正式解除同性伴侣关系,这与新西兰法律在异性离婚方面的相关规定是同样的。
20世纪60年代中期,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北省发生第一例同性恋性行为案件的司法批复中将其按流氓罪论处;1997年,我国的新《刑法》中,取消了过去惩处同性恋性行为的流氓罪;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把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这是我国在法律上、医学上经历了多年的探索研究,对同性恋做出的非刑事化和非精神病理的定性结论。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过,在真正的司法实践中,同性恋婚姻并非不存在。据报载,1990年,福建省一对男同性恋申请结婚许可,经地方报中央获准。1991年,广西省一对女同性恋申请结婚,经地方报中央获准。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