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是一名在智利的中国留学生,他认识的朋友中有一对热情友好的智利小夫妻。他们育有两个孩子,家庭生活甜蜜和乐。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豆豆才知道,他们俩虽共同生活多年,也生育了两个孩子,可以法律上他们并不是婚姻关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而男方的妻子竟另有其人,虽然事实上分居多年,但是没有离婚!原因居然是智利离婚太难了!
智利由于深受天主教影响,直到2004年离婚才合法化。但是至今离婚过程仍然相当繁琐和漫长,很多家庭还是继续着“有实无名”的夫妻关系。从观念上来看,这里的人们认为生育是女性的一项权利,生孩子与婚姻没有必然联系。这种“非法”关系能够常态化存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国家法律给予了子女应有的权益保障,无论是否婚生子,父母双方都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通常子女抚养权归母亲所有,父亲支付抚养费用。
智利 | 中国 |
双方共同生儿育女的关系不一定有婚姻保障,法律保护所有子女。 | 主流家庭生儿育女以婚姻为前提,法律保护婚生子。 |
智利旧婚姻法产生于1884年。长期以来,智利天主教会和社会保守势力一直反对离婚。他们认为,父母离婚往往会伤害子女,离婚家庭的子女会比普通孩子更容易吸毒和饮酒。于是,当时受教会势力控制的议会通过了不准许离婚的法案。
在过去120年里,智利曾18次提出修改旧婚姻法,但由于保守势力的阻挠,都没有成功。1995年,智利再次提出废除旧婚姻法的议案。经过长达9年的全国性大辩论,全国73%的民众赞成废除旧婚姻法。
对于那些婚姻已名存实亡,希望早日办妥手续解脱束缚的夫妻来说,新婚姻法还不尽人意。在保守势力的坚持下,新婚姻法规定如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等待1年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只有一方提出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则需要等待3年。
(案例延伸阅读:原载《环球时报》2004年03月15日 第四版,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fb4abe0100ssif.html)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