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凯是一名在丹麦的中国留学生,他已经在丹麦生活快一年了。一次他在路上开车,只顾上和朋友聊天,没有看清限速,因为超速而被交警拦下。
大凯拿到警察开的罚单后,乖乖拿出钱包,掏出现金交给交警。可警察连忙拦下他的动作,怎么也不肯收他的钱。他很奇怪:在中国如果驾车被罚,直接掏钱交给警察就好啦。后来经过交警的解释,大凯才了解到:在丹麦,公民受罚后应到邮局去付罚款,这笔钱汇到警方的账户上,然后想税收一样统一上缴国库。
大凯只得无奈地拿着罚单,特意跑了一趟邮局才算了事。有趣的是,邮局里和他一样准备交罚金的人比比皆是,大家看起来都是那么坦然,完全没有多跑一趟的无奈。他问了旁边人,丹麦本地人解释道:这样可以杜绝贪污现象啊。
丹麦警察不允许接受罚款现金,这是丹麦政府对执法人员的一种监督。丹麦还在全国各警区设立了由议员、群众代表和律师组成的警察诉讼委员会,独立于警察队伍之外,负责对警察渎职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一旦有确凿证据证明警察有渎职及其他违法行为就可以移交法庭进行审判。该委员还负责随时听取警察局长对该区警务的汇报,讨论涉及警方及当地居民共同利益的问题,并有权建议警方在某个时期采取某种特别治安措施。就这样,丹麦警察的廉洁形象深入人心,成为最受丹麦人尊重的职业。
案例来源:《一个中国记者眼中的丹麦》 徐沅潮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000年
丹麦 | 中国 |
丹麦罚金交政府 | 中国罚金交现金 |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