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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帮你打官司

案例正文

小明是国内某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他在菲律宾旅游期间,当地一间民宿的房东关系很好。有一天,房东陷入了一场民事纠纷,由于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向法律专业人士求助。由于聘请律师费用昂贵,这让房东非常难过。小明在一旁说:在中国,可以求助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一般法律诊所的老师和同学会帮忙写一些法律文书,可以省去一部分的费用。但是中国法律诊所的老师和同学一般是不会直接出庭的,后续工作还是要继续聘请律师。于是房东向菲律宾大学的法律诊所求助,令他开心的是,受理案件的老师和同学不仅愿意为他提供文书,还愿意帮他出庭。

分析点评

菲律宾直接效仿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做法,其最高法院发布《法律学生实习规则》允许高年级法律学生,在经法学院正式认可的律师的督导下即可出庭代理,要求督导律师必须亲自出席庭审,提交给法院的文件必须有督导律师的签字,督导律师未尽职责也会面临纪律处分;甚至在初级法院,法律学生可以在督导律师不出庭的情况下出庭并签署诉讼文件。同样,约束律师的职业行为规则同样适用于法律学生。

差异点
菲律宾中国
菲律宾大学的法律诊所受理案件后可以从文书的书写负责到庭审直到案结我国的法律诊所一般只提供庭审前的法律援助
延伸阅读

    国内法律诊所面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反而失去了原有的“公民代理”[1],致使受理案件的学生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我们可以借鉴菲律宾等国的做法,让法律诊所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参与到庭审中。这不仅可以锻炼法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对案件当事人也是一种负责的体现,因为如果因为出庭受限而需要再聘请律师,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与金钱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代理其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第二款采用列举式规定了哪些人才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来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换句话说,就是哪些人才有资格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下几种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为保护其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单位中推荐一人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但被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当事人同意和授权。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学联、青年团等;社会公益团体。如中国福利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消费者协会等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团体;文艺工作团体。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戏剧工作者协会、音乐工作者协会等从事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等文艺工作的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如自然科学工作者协会、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医学会等从事某种专门学术研究的团体;宗教团体。如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等从事宗教活动的团体。社会团体不是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而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思考题

信息来源

案例叙述:单寒玉原创 案例分析:袁钢.非传统法律服务:菲律宾法律诊所教育[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4年第三辑. 案例延伸阅读:单寒玉整合,参考网络。

标签: 法律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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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帮你打官司
案例编号:9646
洲:亚洲 国家:菲律宾
分类:教育
上传时间:2016-06-28 16:05:35
分享者:王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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