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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备的教师奖惩机制

案例正文

小胡是在喀麦隆中小学的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当地两个学期后发现了一个问题:喀麦隆初等和中等教育实施的普通奖惩机制对教师工作的绩效没有影响,而且对教师采取的惩罚措施只针对重大行为不端,而且惩罚时常很迟缓。小胡感到很奇怪,要是在中国,这样早就乱套了,而有些老师估计早就被赶回家了。

分析点评

喀麦隆对待教师的奖惩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激励教师教学积极性的奖惩机制,比如:教师课堂中的教学业绩不会得到表彰;针对提高入学率、提高学生学习水平的教师奖励也没有。对待教师的惩罚措施也相对比较宽松,只针对重大行为不端,而且惩罚时常很迟缓,局限性很大。这些行为不端包括蔑视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比如长期旷工。对长期无故旷工的处罚程序是:省级代表发出“训导信”,要求犯事教职员解释;如无回应,则会寄出一封“观察信”,要求这位教职员报到;如仍无回应,就会寄出一封“命令信”,明确命令其回来工作;如果还是无回应,官方将经过媒体传达信息,要求教职员回来工作;如果还是没有得到回应,政府才采取惩罚措施,包括停发工资或开除教职。

差异点
喀麦隆中国
教师奖惩机制不完备,惩处时间拖沓教师奖惩机制相对完善,惩处及时

信息来源

“喀麦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问题与改革路径” 万秀兰,王婧,比较教育研究,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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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备的教师奖惩机制
案例编号:8868
洲:非洲 国家:喀麦隆
分类:教育
上传时间:2016-05-09 22:44:03
分享者:程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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