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老师是坦桑尼亚一所大学的中文老师。有一次和他的同事聊天,同事说他虽然和父母相隔不远,但他工作两三年都没有回家,平时也很少跟父母联系,但是他和父母感情很好。当这位同事听到魏老师逢年过节都会不远千里赶回家探望父母时,他吃惊于中国人的“孝”。
2013年7月1日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不常看望老人将属于违法。父母以此可以起诉子女要求子女至少半年和父母相聚一次,可见无论从文化还是道德法律上,中国都是一个重视孝道、尊老爱老的国度。而在坦桑尼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尊重彼此的选择与隐私,追求自由平等。坦桑尼亚子女大多18岁或更早就离开父母,与父母联系较少,如果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尽心尽责、全力以赴,子女就会发自内心地尊重爱戴尊敬自己的父母;如果父母不能很好地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职责,国家和社会对其父母也无可奈何,既没有法律的惩罚也没有道德的约束。坦桑尼亚普通的家庭都有很多孩子,父母把一个个孩子养育成人,并不会觉得孤独;而现在中国即将步入老龄化社会,政府和独生子女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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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没有道德与法律的约束 | 中国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 |
信息来源
《浅析中国和坦桑尼亚家庭观的文化差异》魏建立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