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实行许可和注册等级制度,以保证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性和正当性。1996年新加坡广播局宣布,为维护因特网团体的利益和促进该领域的健康发展,对因特网实行分级注册办法。该办法的目的在于鼓励人们负责地使用因特网,保护网络用户、特别是青少年免受非法和有害内容的侵害。根据该等级制度,新加坡所有的因特网服务和内容提供商都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依新加坡广播剧的分类等级制度进行登记。要求注册登记的有因特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因特网服务代理商以及在学校、公共图书馆、社会中心和网吧等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机构。
新加坡政府对于网络管制采用的是以产业自律为基础的政府调控和产业自律相结合的政策。它一方面强调依法管制,另一方面也重视规则的合理性,在制定因特网法规的过程中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力争制定一个能兼顾因特网技术优势和社会需要的运转良好并不断发展的管理办法。
互联网有害信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事件层出不穷,作为一个网络制度尚不完善的国家,中国应当多多借鉴学习外国经验,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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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对于网络管制采用的是以产业自律为基础的政府调控和产业自律相结合的政策 | 网络制度尚不完善,应该借鉴经验,净化网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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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永平《新加坡网络内容管制制度评析—兼论中国相关制度之完善》标签: 网络内容;信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