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社区 意见建议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风俗 > 我不是商品

我不是商品

案例正文

小王跟来自蒙古的女朋友在结束了七年的爱情长跑,终于决定踏进婚姻的殿堂。小王开始跟女朋友商量结婚时的事宜,问女朋友家里那边需要彩礼多少钱。女朋友疑惑不解甚至有些生气地说道:“为什么要给钱呢??我又不是用来交换的商品!你觉得我只是一个商品而已吗?”小王看到女朋友会有如此激烈的反应非常困惑,“中国基本上都是这样啊”。

分析点评

小王是受中国婚俗传统的影响,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现在都有延续。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但是蒙古并没有这种习俗,所以女生会觉得自己像是拿来交换的商品,用钱(彩礼)来衡量。如果小王提前了解这种差异就不会产生这么严重的误会了。

差异点
蒙古中国
不兴彩礼兴彩礼

信息来源

案例叙述为自编 案例分析整理来自 莘瑞芳(中):《中蒙文化对比分析》,内蒙古师范大学http://wenku.baidu.com/link?url=PW29L1tBjpylZ2mozlg94exNE6qZNQKeRSNfTZ2FWzhl91IqhrRYH22xJOv2nTjuV3i0zcQmlFCKuxCDvym5cfcQuvf6JDMwJpaUdNr-DfS2015/5/22

标签: 蒙古彩礼商品

浏览: 评论: 收藏:0
我不是商品
案例编号:5823
洲:亚洲 国家:蒙古
分类:风俗
上传时间:2015-11-14 12:31:06
分享者:余雯
点赞
评论
案例点评:
评论

您可能在找这些

上传资源 上传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