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国留学的时候,在微博上经常看到有些很让人心痛的新闻,好像社会上经常有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也经常有很多作威作福的官员的报道,让我觉得中国的法治状况不是很好……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法治建设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西方国家比较早地产生了商品经济,而中国一直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打破了人们按照血缘、氏族而展开的一种生活方式。商品经济打破了血缘关系,把人与人的关系赤裸裸地还原为利害关系,这时候他们就看到人性当中还有自利的一面,人性都是自私的啊,所以西方国家在步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就按照“人性本恶”的前提来作社会制度规划,强调法治的绝对权威。而中国人长期生活在宗法、家族这样一种环境当中,人们就认为五百年前是一家,血浓于水,因此认为人性都是善的。所以说西方是地缘社会,按地划分公民,中国是血缘社会,按照家族来划分人们的生活方式,这样一来就带来了对人性的不同假设。只有商品经济社会,人们才容易认识到人的各种本性。但是现在中国和西方趋同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当中,他们越来越发现不能够完全不相信国家权力,它开始试图要求权力和权利进行合作,比如社会保障制度,就需要国家和私人、企业共同合作来构筑社会保障制度。因此西方开始纠正过分不相信国家权力、过分弘扬个人权利这个弊端,而中国开始纠正传统文化当中过度崇拜国家权力、蔑视个人权利这个弊端。因此东西方都在修正自己文化当中的弊端。但是修正的内容不一样,西方开始往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要积极合作这个方向移动发展。而中国开始强调在维护国家权力权威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国家权力的滥用,权力制约这种观念现在也在中国产生了。这是因为中国现在也在搞市场经济,它会使人们认识到,每个人内心当中都有光辉的一面,但是每个人心里也都有阴暗的一面,我们要通过一部分法律弘扬人光辉的一面,同时还要用法律来遏制人阴暗丑陋的一面,所以我们说法律是赏罚分明的。因此我觉得中西方的文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慢慢趋向融合,中西方对人性的假设和判断也慢慢趋于相同,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最终都接受了法治这样一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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