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哥伦比亚出差的中国商人小王在当地与一位朋友的交谈中得知,在哥伦比亚的公司如果签署了3年合同,公司1年后想要让员工走人,除非举证证明此人工作上有重大失误,否则剩下2年的工资也得付了。这就导致了雇主一般不愿意与员工签长期合同,最多一年。而员工介于此也对雇主心怀警惕,不时就想着跳槽。于是公民的工作情况反而不稳定。
哥伦比亚的法律很注重保护劳动者,会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去考虑一份劳动合同的签订,尽可能的去维护劳动者的最大利益。哥伦比亚的公司在招人时常会发现员工在不同公司里的工作时间基本都是1-2年,而非长期。 中国也有相应的劳动法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但在中国,劳动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拖欠民工工资,福利的事仍屡见不鲜,且中国的劳动法力度不及哥伦比亚,但这也使一些信誉良好的公司能够招到长期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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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的法律很注重保护劳动者 | 中国劳动法不太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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