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是一位去卢旺达中方企业工作的员工,当他到达基加利机场时,他随手提着一个塑料袋。接他的卢旺达朋友看到了,赶紧对他说:“你的塑料袋不要在卢旺达使用,最好马上处理掉,不然会受到处罚。”D当时觉得非常吃惊,没想到一个非洲的小国竟然有如此强的环保意识,于是他赶紧处理了所携带的塑料袋,这才避免了处罚。
后来他了解到,在卢旺达使用塑料袋是触犯法律的,不仅会被处以10万到50万卢郎的罚款,还将被判处6到12个月的监禁,惩罚力度非常大。这也提醒了他,在去任何一个国家之前,熟悉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在2009年,卢旺达出台法律规定企业、贸易公司或个人经发现没有授权而拥有塑料袋将被处以6到12个月的监禁和10万到50万卢朗的罚款。此项法令在卢旺达得到了严格的贯彻和执行,其他一些非洲国家也出台过相关的法令,但并没有严格执行。如:肯尼亚、南非等国。而卢旺达在这一方面做得十分出色,做到了全民监督全民环保,也体现了其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的观念。
卢旺达 | 中国 |
而卢旺达于2009年开始就禁止生产、使用、进口和销售塑料袋了,违者将被判处6到12个月的监禁和10万到50万卢郎的罚款 | 在中国,虽然2008年实行了“限塑令”,但塑料袋依然随处可见 |
中国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限塑令”,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塑料袋的使用。
而卢旺达对于环保的整治力度更为坚决。禁止生产和使用塑料袋的新法律于2009年6月经总统PaulKagame签署,此法限制在卢旺达生产、使用、进口和销售塑料袋。根据此法第3条,如某人在经济活动中需要使用塑料袋应向卢旺达环境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在申请信中需说明使用的目的和如何处理塑料袋废品。此条款同时规定了违反者应受到的处罚。此法规定;企业、贸易公司或个人经发现没有授权而拥有塑料袋将被处以6到12个月的监禁和10万到50万卢朗的罚款,或以上其中的一种处罚。未经授权而出售塑料袋者将被罚款1万卢朗到30万卢朗,未经授权而使用塑料袋将被罚5000卢朗到10万卢朗,如有累犯处罚将翻倍。负责控制和监督使用塑料袋的机构有司法警察和其他安全部门、税务官员、卢旺达标准局、地方政府和卢旺达环境管理部门等。
一个卢旺达高官曾这样说过:卢旺达地少人多,比较贫穷,没有什么资源,也没有什么可以向世人展示的东西,但把国家打扫得干干净净,让来卢旺达的人觉得心旷神怡,这个我们可以做到。为达到这一目标,卢旺达人下了不少功夫:从早到晚都能看见城市保洁人员的身影,他们或挥舞手中的扫把不停地清扫,或穿梭于花坛草坪之中,不停地装点、美化,基加利终于赢得了2008年联合国颁发的人居奖。
信息来源
案例叙述、案例分析:张旭青原创。 案例延伸阅读:卢旺达总统签署新法律禁止生产和使用塑料袋[OL] http://news.pack.cn/hydt/market/20090613/141503.shtml,200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