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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的失业金

案例正文

移民法国的一个中国女孩讲述了她的打工故事。她移民到法国,找到一份工作,领最低工资。当时税前收入折合人民币7700,缴纳各种税后净工资为6000元左右,并立即享有带薪假期和免费医疗的权利,生活的顾虑就没有了。6个月合同期满后,在法国失业高达8%,众多人找不到工作的背景下,她主动放弃续签合同,成了“合同期满而失业”的失业者,享有6个月的救济金,相当于其原工资的70%,约5000元。这意味着,她一天8小时辛苦工作1个月拿的工资比她坐在家里吃救济只多1000元,仅仅20%的差距。而且她只干了6个月,就又白拿6个月的救济。所以工作为失业,为吃救济,真不是一句空话。

分析点评

法国力行改革时,高社会保障造成了社会救济收入大于、等于或接近于劳动收入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就业市场激励机智的紊乱。适度的失业率其实可以对劳动力市场形成压力,使就业者提高技能、勇于竞争,进一步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如同适度的通货膨胀率能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一样。高福利政策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类社会经历了残酷的市场经济后一种重大的改良。但是高福利是以高税收为后盾的,并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欧元区的问题是高失业、高福利及高税收长期以来形成了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关系,进而演绎出与此关联、有违常理的社会心态,使失业逐渐成了欧洲第一大社会问题。

差异点
法国中国
失业后有救济金政策,而且政府给的救济金比自己挣的工资还高。中国人失业后也有失业保险、失业金,但是数额非常少。

信息来源

《如此西欧》 车耳 科学出版社 2004年

标签: 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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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的失业金
案例编号:3352
洲:欧洲 国家:法国
分类:日常生活
上传时间:2015-10-19 11:15:25
分享者: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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