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日两国供应商应对超市通道费的方式和手段存在很大差异。中国供应商多是自发采取断货、抗议等冲突方式,冲突的结果多是以一方临时妥协为结局,没有解决根源问题;而日本的供应商更多的是付诸法律予以裁决,对超市不合理、不公正的行为进行坚决的反击。其次,通道费盈利模式在中日两国的发展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中国的供应商虽然对通道费叫苦不迭,但又在争夺超市货架过程中默许和接受着这种通道费;反观日本,一旦超市采取不甚合理的通道费,必然会遭到供应商联盟的强势反对,最终使这种盈利模式没有生存的土壤,从而退出日本市场。超市滥用渠道权力而收取的通道费,成为了目前我国零售业的主要矛盾之一。从某种角度讲,这种局面是由中国商业文化中的某些因素直接导致的。
中国人自古以来讲究人情往来,讲究通过关系寻求捷径,供应商总是相信能够为一些还不到进场时机的商品买通进入超市的渠道,而超市也乐于以收取费用的名义轻松地实现利润。因此,应该说通道费是在供应商、超市的共同意愿下产生的,对通道费的不合理收取一旦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就会导致其他原本不想通过控制渠道盈利的超市出于竞争考虑也被迫收取通道费。日本企业在商业往来中非常依赖信任关系,虽然同样讲究“礼”和“关系”,但注重的是在个人友情建立的基础上确定合作关系,如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要达成合作,首先他们必须是有多年友情的朋友,在交往中互赠礼物只是为了加深个人友情,但是一旦两者确定了商业上的合作,合作间的一切程序都将非常正规,因此也不存在超市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的问题。日本的商业文化保障了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即使一方会引起另一方暂时的亏损,合作关系也不会轻易中断。因此,在日本,新产品想要进入超市非常困难。
案例来源:
[1]刘磊,刘畅,乔忠.中日超市通道费盈利模式发展差异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2,01: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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