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圭亚那政府实行“拥有、控制和开发圭亚那资源”的政策,先后建立了外资局和各种银行、保险公司等一系列金融机构,控制国家的财政和金融业务,抵制外国金融资本的渗透,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1971-1976年,政府通过赎买等方式,将加拿大控制的德梅拉拉铝土公司、美国控制的雷诺兹铝土公司、英国控制的横跨圭亚那糖业等许多行业的布克公司和杰塞尔证券有限公司等外资企业收归国有。至1977年国营经济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0%。圭亚那政府欢迎和保护外国投资,但提出应该由政府或政府与合作社掌握51%的股份,并且拥有最后的“决策和控股权”。在国有化过程中,政府除接管了32家私人公司之外,同时还新建了“圭亚那糖业公司”(1976年)、“圭亚那矿业公司”(1976年)、“圭亚那酒业公司”、“圭亚那粮食局”等十多家国营企业。至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约有30个大型国营公司,拥有和控制了国民经济的85%,其中绝大部分由“圭亚那国家公司”统一管理。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也开展了一系列经济国有化改革以发展民族经济。
由于长期遭受殖民主义统治,中圭两国的经济改革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圭亚那的经济命脉曾为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外国资本所控制,经济发展缓慢,经济结构单一。为了维护国家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圭亚那政府在独立后采取了一系列国有化政策和措施,努力肃清殖民主义的影响。
案例叙述及案例分析来源:吴德明.圭亚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圭亚那 | 中国 |
圭亚那对立后进行了经济国有化改革,发展民族经济 | 新中国成立后也经过了类似的经济改革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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