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受国家汉办派遣,前往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张老师来到阿布扎比时正值阿拉伯国家的斋月。有一天早上,张老师上班快要迟到了,他就像在国内一样,拿着早餐在上班的路上边走边吃,可没想到的是,在路上被巡逻的警察拦住,并将张老师拘禁起来。
斋月期间,在黎明之前10分钟到太阳下山开斋的这段时间内,公共场所是不允许吃东西,不允许饮水,不允许吸烟的。这一规则在阿联酋1987年第3号联邦法律中也被称为“刑法典”。“刑法典”第313条规定,任何人在斋月期间白天公开饮食是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则是适用于在阿联酋的所有人的,不论你是什么信仰,不论你是否参与禁食。该法律的出现旨在帮助穆斯林在斋月期间完成禁食,而对那些违反禁食规定,不尊重穆斯林文化的人给予一定的惩罚。另一方面,为了尊重斋月精神,让城市其他不禁食的居民及游客在斋月内不受太大影响,该项法律修订了一些许可规则,允许酒店业内的机构能够在斋月期间为非穆斯林提供餐饮。对于违反这条法律规定的人,可能会面临长达一个月的监禁,最高罚款可达2000迪拉姆。不禁食的非穆斯林只需要记住,白天只能在那些不会被禁食人看到的地方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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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月期间,在黎明之前10分钟到太阳下山开斋的这段时间内,公共场所是不允许吃东西,不允许饮水,不允许吸烟的。 | 中国没有此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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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红梅+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