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是在苏丹教汉语的志愿者,他是学经济学的。他考虑到以前的志愿者说要注意财产安全,不要拿太多的现金,否则一旦发生偷抢活动,给自己带来财产损失。于是他便和其他志愿者商量,决定在苏丹的银行在一个账户,将大部分钱存到银行。这样一方面他们不用担心钱丢失,另一方面还可以拿利息去买一些纪念品带回去,一举两得。但是当他们在回国前去银行取现金时,竟然发现原来存的钱还是那么多,一点也没有多。他们看银行出示的凭条,根本就没发现利息这一信息。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苏丹是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法认为利息是非法的,禁止一切形式的利息。
苏丹的银行金融业和中国的银行金融业有很大的不同。苏丹是伊斯兰国家,银行金融业也是严格按照伊斯兰经济观运营的:以“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古兰经》2:275)等经文为金融活动的基本原则,这被称为“利息禁令”。同时伊斯兰禁止放债取利、变相的放债取利,但允许正当取利,经商、经营、劳动所得利润受法律保护。另一原则是提倡储蓄以保障计划开支,但反对以储蓄为名,垄断社会财富。
中国的银行金融业则没有利息禁令,而且还把这当做一种理财方式。
苏丹 | 中国 |
伊斯兰国家禁止利息,认为利息是非法所得,因而将钱存在银行没有利息 | 将钱存到银行是一种理财方式,有利息 |
苏丹的税制主要体现为天课制度,系伊斯兰教“五功”之一。天课指的是每一个有经济能力的人应该拿出自己一年所得利润的2.5%,分散给《古兰经》中所说的八种人,伊斯兰认为穆斯林只有为主道而奉献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才能净化心灵并心安理得地享用安拉所赐之财富。后来为方便穆斯林交纳天课,伊斯兰国家都有相对的天课机构,也就是国家税制的一部分,其收益应主要用以弘扬伊斯兰,包括赈济贫民,以缩小贫富差别、防止两极分化。
这和中国的税制也有很大区别。中国穆斯林将钱存入中国的银行,所得利息不能为自己所用,大多是是私底下救济需要帮助的人。
信息来源
案例叙述、案例分析、案例延伸阅读:黄勤海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