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点评:
按照牙买加的习俗,男方在结婚前必须买一栋或建一栋房屋,举行隆重的婚礼,并且养活不须出去工作的妻子,但这往往只在上流社会通行。比较下层的居民则有另一种婚配方法。牙买加的女子,大约有三分之一在婚前就怀第一个孩子,当女子一有怀孕症状时,女方的母亲通常即认这一既成的事实,只要婴儿的父亲答应担孩子的一定费用,就可以住进女方的房屋,一旦生下孩子,就可以过同居生活,但不举行正式婚礼。
在中国如果未婚生子,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会面临很多问题,当事人将承受经济和心理的双重负担,而且是违法计生规定的。只有在结婚后,如果有孩子,可以享受各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