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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柬埔寨的传统宗教,佛教信仰和佛教文化深入人心,在官方和民间都有重要地位。同泰国一样,依照传统,柬埔寨的男子不论地位高低,一生至少要出家一次,时间最少3个月,以此来回报佛恩,之后,方能在社会立足。每年5、6月的雨季前是出家的日子,届时出家者落发、着僧装、告别亲友,由家人敲锣打鼓,送进寺院,拜谒住持,受戒为僧,3个月雨安居结束,则还俗回家。1947年6月,25岁的西哈努克国王出家入寺,从高乌长老、僧王俊纳特·德斯·胡达以及其他高僧学习佛法,被称为"和尚国王"。出家期间全国百姓表现出"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虔敬",国内有名的僧人都亲至寺庙陪伴国王,或请国王前去宣法,直到3个月的出家期结束为止。现代柬埔寨佛教僧伽由大宗派和法宗派两大部组成。前者属于传统的高棉佛教,历史悠久,主要在乎民中流传,全国22个省均有分布,影响最大,总部设在首都金边的乌那隆寺(Uunalom);后者为1864年泰国蒙骨王创立的宗派,传入柬国后,主要在王室贵族和高级官员中流传,分布国内13个地区,人数虽比大宗派少,但有统治者的支持,地位重要,总部设在金边的宝东华德寺(Botumradey)。两派对佛教义理的理解没有差异,只是在持戒和念诵等实践方面略有不同。概括地说,法宗派更多地强调持戒的严格性,保持了较多的传统;大宗派吸收了一些现代因素,持戒较宽。两派地位平等,互不干涉,各有本宗的僧职系统和属于自己的寺院。各派僧长由国王任命,下设省、县、村各级僧官,统领各部僧侣。僧伽内还设立了僧伽议会,大宗派的由34人组成,法宗派的由21人组成。国王每年召集两派僧领开一次年会。僧侣们平常过着诵经修禅的宗教生活,每年举行一定的节日仪轨法事活动。寺院住持有时也应信徒的要求举行一些超度追荐亡灵的活动,法事活动一般都由本派自行进行,另一派一般不参与。佛教僧侣在柬埔寨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国王在僧侣面前自示谦卑,毕恭毕敬。1947年尚未取得完全独立的柬埔寨政府颁布的宪法里规定:"佛教是国教",国王的遴选由"王位最高委员会"选举产生,而此委员会则"由佛教的两派(大宗派和法宗派)僧王、婆罗门教僧王、王室家庭会议主席、王国政府首相、国民议会主席和王国议会(参议院)主席等7名高级官员组成"。也就是说没有取得僧侣认可的国王是不可能的。柬埔寨的国旗采取著名的佛教遗迹吴哥石窟为图案。1949年柬埔寨建立了"高级佛学院教友联合会"的佛教组织,翌年,王国政府规定所有寺院都要开办佛教学校,寺院学校一时达2000多所,1951年国内有寺院2253座。1952年佛教各派联合成立"柬埔寨佛教共和会"的国家最高级佛教徒组织,到1953年国内有僧侣3.7万人,而政府的军队却只有2万人。
1954年柬埔寨获得独立。翌年,独立柬埔寨宪法仍然遵循1947年宪法的内容,定佛教为国教。国家元首西哈努克亲王勾划了佛教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关系。他说:"柬埔寨好像一辆马车,由两个车轮支撑。此二轮一个是国家,另一个是佛教。前者象征驱动力,后者为宗教道德。马车前进两轮须同时运转,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柬埔寨在和平与精进的道路上稳步向前。"西哈努克的"二轮理沦"形象地指明新国家的宗教道路,成为国家制定宗教政策和治国的根据,反映了佛教国家的传统和特点,柬埔寨佛教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