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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做警察的公民不是好公民

赵浠彤  2015-11-20 23:54:07  自编
案例正文:

在瑞士开中国餐厅的一对夫妇说过,有一天外出时,发现自己的私家车被刮花了!惊讶与气愤之余,却也苦于没有证据。然而仔细观察,却在雨刷处发现了一张字条——“你好,我是XX街XX号的住户,昨天XX时间有一辆白色的,车牌号为XXXX的车子把您的车刮花后逃逸,如果您有需要,我将出庭作证。”

这对夫妻一本正经地对此时已经目瞪口呆的我们说,这可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延伸阅读:


思考题:


分析点评:
遵守规章制度以及令行禁止的观念,早就已经深入了这个国家公民的骨髓之中了。在诉讼纠纷发生时,很多目击者甚至会放下工作和出行,只为了出庭作证,因而瑞士的交通肇事者在事故后,第一反应甚至不是找警察,而是找证人,证明责任不在自己身上。在中国,很多情况下,人们遇到轻微的民事纠纷会私下解决或是化干戈为玉帛,而瑞士,则是欧洲小额诉讼案件频率第二高国家,那么第一是谁呢?是德国。看来,日耳曼人的严谨与锱铢必较是名不虚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