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不好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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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虎 2015-11-05 18:26:35 马玉虎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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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正文:
张先生是一位派到德国教汉语的中国教师,到德国有一段时间了。现在他总算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也交了不少朋友。约翰是他的一个德国好朋友,上个月跟自己的妻子闹矛盾,使得夫妻间感情尽失,没有和好的可能,但还没有离婚。看到朋友这种情况,陈先生就开始劝约翰离婚,没想到遭到约翰的拒绝。这让陈先生特别奇怪,既然感情不和了,为啥还不离婚。在中国确实没啥好说的,过不下去了就离婚,一份协议书的事情。但是他不知道,在德国就不一样。德国法律特别保护女性。不论是谁提出,一律由男方承担费用。离婚后,女方无工作或是未再婚,男方将一直承担女方的生活费用,同时自然还得承担子女的费用。若是婚后女方未再工作,不论离婚与否,男方的退休金及养老金中,法律明文规定有一定比例归女方,即使男方去世,只要女方活着,就可得到这一部分。除非女方声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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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许多德国人信奉基督,因此他们要进行三次结婚仪式。到政府部门领取结婚证(要有证人在场并签字)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夫妻、教堂举行婚礼、家里举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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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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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点评:
这是由两国文化背景不同所引起的。德国工业文明发展比较好,再加上基督教文明的影响,德国法律就比较注重保护女性,中国在儒家思想及农耕文化的影响,中国法律在保护女性方面没有德国那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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