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正文:
我到达巴塞尔的当天,亨凌先生就通过赖纯纯女士告诉我,下个星期二要我到警察局去办手续。我听了十分反感。警察局?我是你们邀请来的客人,又没触犯你们的法律,到警察局去干什么?难道你们访问中国的时候,我们也让你们到我们的公安局去吗?岂有此理!赖纯纯见我仍有些愤愤然,就解释说:“所谓警察局其实就是移民局,每个到瑞士来的外国人都必须在一周之内去办居住证。”
办居住证的时候,先要检查身体——胸透。赖女土告诉我:“等会儿透视的时候,要你脱去衣服的!”“只脱外衣就行了吧?”我问。“不,要脱光的!”她说。“什么?”我又火了,我在国内透视从来都是穿着衣服的。”“只要脱上衣,”她又向我解释,并且为了说服我,现身说法,“我上次检查也是这样的!”无可奈何,只能照办。
检查完身体,工作人员递给我一张表,赖女士一一指点我填写:姓名、生日、籍贯、婚否等等,这些自然必不可免,但详细到连结婚日期、地点、妻子姓名、父母姓名都要填写,就让人不耐烦了。想不到我那过世多年的父母也要把他们的名讳输入瑞士警察局的电脑, “盘问”这些底细有何用呢?那个工作人员还把赖女士盘问一遍,问她是不是我的夫人。她说:“不,我为他作翻译。”那家伙“Sorry”一声,却要查验她的护照。她没带护照,只好把身边的一个交通年费卡给他看,那是警察局发的。这才作罢。
哒哒哒,打字,把我的信息全输进电脑去。那家伙折腾了好久,没有结果,我们等得着急,站得腿麻,也毫无办法。原来是里面的人脑和电脑闹了矛盾:人脑认为我的居住时间应从来此办手续的日期算起,电脑则说应该从邀请之日算起,截止期亦相应提前。那青年把他旁边的人都找来,会商此事如何办。结果仍以电脑为准,贴上我的照片,盖上警察局的印,交给了我。
我们疲惫地走出这个令人麻烦的是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