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正文:
马来西亚的低成本房屋补贴方式主要为实物补贴,具体包括产权型的补贴和租赁型的补贴,对于有能力一次性付款的申请用户,政府向其让渡房屋所有权,对于无力负担房款的其他用户,可通过缴纳租金租用低成本住房。而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在初期只售不租,只有产权型的补贴,一次性缴费导致大量符合申请标准的家庭因为无力负担全额购房款而失去购房资格,在经济适用房发展的后期,各省陆续推出先租后买,组买结合等方式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为众多经济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其次,马来西亚采用四档价格标准,在低成本房屋系统内部形成了梯度消费模式,不同消费层级的申请用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住房,提高了房屋利用效率。而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并没有根据申请者的消费能力作不同划分。
最后,从房价收入比来看,马来西亚的低成本房屋的售价更能被低收入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