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点评:
中日两国的教育和文化,都面临如何继承本国文化传统和借鉴西方文化的共同问题。《标准》和“要领”在面临如何继承本国文化传统和借鉴西方文化的方面共同表达了“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化”的理念。但在做法上有所差异。如“要领”将“日本童谣”和“古老歌谣”作为“歌曲必选教材”;鉴赏教材要包括“筝曲、尺八曲”等,规定得很具体。另一方面,从欧洲传入的五线谱,是日本音乐课本唯一的乐谱形式,乐理知识也以欧洲大小调式为基础。这在理论上与“必选教材”的规定似乎存在较大的反
差。在“要领”附录中也列举了286首外国和日本的音乐作品。为小学实际教学和教材编写时选用的参考曲例。根据“要领”规定的音乐学科的目标,在小学、初中阶段,通过表现音乐和鉴赏音乐活动,培养爱好音乐的感情,培养对音乐的“感性”,各个阶段都要进行发展个性的、创造性的学习,因此,每一个教师都要在创新上下功夫,培养孩子们主动地、愉快地学习乐谱上面的内容。
案例来源:齐乐. 中日两国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比较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