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儒学之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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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筠 2015-09-23 20:50:13 刘珺仪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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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正文:
中国儒学的“忠”与日本儒学的“忠”是根本不同的。“忠”是儒学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孔子最早提出的“忠”是要求对他人诚心诚意,尽心竭力,表现为一般庶民间的人际关系,后来才引伸到上级与部下,国君与臣民之间的联系,将部下对上级、臣民对国君的诚意奉仕称为“忠”。中国原始儒学将这种臣民对国君必须履行的“忠”视为道德义务,至战国时代,孔子反对臣下对君主绝对服从,认为这会使国家灭亡。而日本封建时代对君主、领主的“忠”,到近代则比较容易向国家和对自身有益的社会集团转化。对“孝”的不同理解,也表现出中日两国儒学之不同。“孝”是中国古代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何为“孝”?朱熹说,善事父母为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在先”,即是说,“孝”是替中之善。“孝”是适合中国古代宗法血缘制度而产生的道德观念,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体系。日本文化中的“孝”是直接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日本古代社会,家族血缘联系的纽带非常薄弱,而部族联系非常强大,所以,日本人将“忠”视为“孝”的具体表现,将“孝”看作“忠”的归属。“在日本精神文化中,最受尊崇的乃是忠君爱国的道德.”
古代日本大力提倡为国而忘家,为君而忘身的精神。由于倡导以忠代孝、忠孝不分的道德规范,古代日本家庭,既缺乏西洋家庭的平等气氛和牺牲精神,又缺乏中国家庭细微的感性交流,使人感到日本家庭存在着一种“亲子关系气“价值交换”的成份。父亲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子女们对他的言行决不能有任何违背。如果“忠”与“孝”之间发生矛盾,为了对国君和上级尽忠,即使杀妻灭子也在所不惜,这表现了与中国儒学的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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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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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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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点评:
第一,中国儒学以“孝”为核心和价值取向,日本儒学以“忠”为核心和价值取向。作为中国儒学伦理道德原则的“仁”被彻底地排除于日本儒学伦理道德体系之外,并将“孝”置于“忠”之下,将“忠”推向儒学伦理金字塔的顶峰。第二,中国儒学根源于中国封建社会宗法家族制度的长期存在;日本儒学是中国伦理道德规范与日本封建领主制、地缘部族意识相结合的产物。这样,从中国儒学中可以引出中国封建社会家族血缘联系密切的结论;从日本儒学中可以得出日本封建社会重群体、重集团关系的结论。第三,中国儒学注重家族人际关系的和谐,日本儒学重视集团内部的和谐。这样,中国人家族观念过重,日本人家庭观念过轻,这两者在近代各自国家的形成和经济发展中产生了不同影响。经过近代不断演释和探索,中国人逐渐找到了摆正家庭和社会二者关系的法码,而日本的轻视家庭关系、注重集团联系的倾向随着政治的需要和经济竟争的需要愈演愈烈。在当代社会,这个间题已突出地表现出来了。 案例来源:[1]杨兆凯,徐晓峰. 浅论中日儒学之差异[J]. 求是学刊,1996,03: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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