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正文:
作为北美最大的棉质服装进口商,多伦多北方服装公司认为急需从中国进口男式衬衫。从美国的一个行业杂志上,公司的副总彼得了解到了常青服装厂,这是广州一家很大的服装生产商,专门向美国市场供货。
经过大量联系之后,彼得飞到广州,确定了一份购买96000件衬衫的协议,同常青服装厂的商讨进行得友好顺畅。彼得和服装厂的人员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来商量布质构造、型号、颜色、包装、发货、价格、支付条件和其他细节问题。
冗长的谈判使得彼得很疲惫,非常盼望举行签约仪式。但就在这时,彼得忽然想起常青服装厂还没向加拿大出口过,可能对加拿大的商标要求不太熟悉。于是他向对方解释说向加拿大出售的所有服装的商标都必须有英文和法文的双语说明。
这个消息让中方有些担心,希望他们没有懂法语的人,所以非常希望采用中英双语的商标,于是他告诉彼得:“恐怕提供英法商标有点困难,这个问题得再研究一下。”彼得认为英法双语商标是加拿大法律中的要求,他希望中方克服困难,因为没有其他选择。
王经理和组里的人简单商量一下之后,告知彼得:“我们会仔细考虑您的要求。恐怕确实很困难,但当然了,我们常青服装厂会尽力的。”终于解决了最后的细节问题,彼得松了一口气,签了购买合同,同王经理正式告别了。
七个月之后,彼得接到了北方服装公司库房质量控制经理的电话:“先生,出了问题了,您知道我们从中国进口的衬衫吧?那些衬衫上有双语商标,但是是中英文的!”彼得愣住了,他一直认为常青服装厂已经同意提供英法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