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点评:
本案例的根本起因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思维方式和处理矛盾的方法不同。
首先,中国人与西方人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中国人倾向于综合地看待问题,即从整体出发,再到具体细节;而西方人倾向于分析地看待问题,即从具体细节出发,再到整体。
本案例中,琼斯先生来自西方国家,注意的是细节,在分析解决问题的时候从目的、内容、方法等细节入手,然后再由范围更大的宏观性的整体计划,认为这些细节是形成整个计划的基础,而会议的目的就是制定计划,因此它的功能就是讨论形成计划的细节。在需要做出决策,或有不同意见甚至发生争论时,注重最后的实际成果,强调要靠合理的逻辑和确凿的证据,用客观事实说服对方采取正确的方案。在琼斯先生看来用客观事实证明的正确性远比主观经验、人际关系重要。
而中国的委员会官员们都认为把会议作为一个交流信息的场所很恰当,中国人的特点是先制定总体的框架,然后再把细枝末节的东西填补进去,所以对会议上要做的事情不那么注重细节,这是双方产生冲突的原因。
另外中国文化主张和谐,提倡中庸,尊重经验、年龄和地位和人际交往中的面子,团队合作中强调求同。因此,中国人赖先生和王先生在决策时更加倚重自己的经验,当与别人意见相左时,更有可能趋向于折衷的解决方案。
中国人及其重视面子和维护与人的和睦关系,会努力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并努力去维持,因此中国人特别注意通过给人面子来发展彼此的关系或者是不破坏彼此的关系,加上中国人长期受中庸思想的影响,赖先生为了不拂王先生的面子,不冒犯他的经验,又照顾到维持和蒲先生的关系,采取让两个人都退一步的折衷办法来解决问题。关于会议功能问题方面,中国人也是决定采取琼斯先生的建议。但琼斯先生解决方式就更为直接,因为在西方人看来,工作就是工作,他们会把工作与关系分开,更注重的是工作本身,怎么样去完成工作,因此他要求在最后作决定之前对学员的背景、要求、兴趣等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