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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缅甸历来的习俗,一个小伙子想娶某位姑娘,要将心事告诉自己的父母,他们便到女家去,告诉女方的双亲。如果老人们都同意这门亲事,年轻人便在一起过日子。但是这不等于就开始了夫妻生活,这还只是认识阶段。两三年后青年男女双方初衷未变,这才谈到举行婚礼的事情,如果姑娘正式答复小伙子的求婚要求,即可通知双方家长,征得父母同意,并由男方家请德高望重的长者去女方家提亲定下订婚日期。订婚仪式一般在女方家举行。缅甸人的婚礼一般比较简朴,不大讲求排场。女方也不要什么彩礼。在缅甸人看来,婚礼不是一种宗教仪式,而仅是履行的一种乡规民俗——让好友亲朋知悉新郎新娘正式终成眷属的“通知书”而已。
举行婚礼时,地上铺上席子,一对青年人席地而座。他们面前摆着鲜花、水果、烟草、棕榈叶。所有这些都是象征着家庭将来的幸福与和睦。后面的架子上,摆着各种礼物:器皿、镜子、茶具以及其他家用什物。整个婚礼由新娘的姑母主持,新郎新娘、新娘的双亲和客人们都恭顺地听从她的吩咐。新郎新娘在席子上坐了一会后,就彼此掌心相对着搭起手来。然后,新娘的一个朋友就用一根彩带捆两只手系上,再从花瓶里拿出几朵花,用花茎向新婚夫妇洒水珠,祝福新家庭多子多孙,这时,婚礼即告结束。
新娘在婚后仍是独立自主的,保留自己的名字和自己的财产有所有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继续在父母家中小住或长住。婚后夫妇一般相敬如宾,恩爱度日。由于婚前恋爱自由,所以婚后离异案件极少,离婚率远远低于东南亚其他国家,仅占人口的9%。万一离婚,女方有权带走属于她的嫁妆和财产。离婚不必办理法律手续,只须通知一下村长和双方父母即可。对于妇女来说,如果发觉丈夫另寻新次,道德败坏或虐待自己时,随时有权提出离婚,不必征得丈夫同意。两地长期分居的夫妇,如妻子不用丈夫赡养并离开丈夫一年以上,丈夫就有理由主动提出离婚。如果丈夫离家三年尚不归来,妻子也有理由提出离婚。之所以“规定”(约定俗成)三年,是因为丈夫常得外出挣钱,长久不能归家的缘故。缅甸有这样一句笑话:“要离婚,只要让妻子出走一年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