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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给整个僧伽吧,不要赠给我个人”(图文)

朱莉娜  2016-07-29 19:03:12  自编
案例正文:

在斯里兰卡可以见到大量的僧侣,当地人极为尊重这些僧侣。一次下雨天,雯雯和同事在街上走路的时候遇到一位僧侣,恰巧的这位僧侣没有带伞,两人就商量着送一把伞给这位僧侣,这位僧侣接过伞、平静地笑道:“多谢您的布施,这将是对整个僧伽的布施,不是赠给我个人。”说完便撑伞离去。





延伸阅读:

我们习惯上称出家的和尚为“僧”。“僧”是“僧伽”之略,其义为“众”。佛教出家人和合聚居,组成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 现在,兰卡佛教林居派仍盛行不衰,据统计,全国共有静修林300余处。著名的椰岛静修林位于拉特达摩河口的一个孤岛上,面积有6英亩左右。因被椰林覆盖故名。此静修林与众不同。它是由外国人创建的。德国僧人三界智(1878-1957)本在仰光出家,后闻兰卡佛教纯真兴盛,且林居之风未衰,便来到兰卡。于1904年创建了这座“椰岛静修林”。以后又有10名德国人先后来此椰岛从他出家,成为一处外国僧人静修的基地。 三界智还是一位学问僧,他曾精研巴利圣典,于1906年著成《佛陀圣言》(The word of Buddha)一书,在西方影响甚大。




思考题:


分析点评:

财产公有。早在佛陀时代,僧团的财产便是公有的(应该指出,这种公有的财产,其数量也是很少的)。比丘个人除三衣一钵之外,几乎设有任何私有财产。他们日中一食,树下一宿,少欲知足;专事断除烦恼、求证涅盘的精神修练。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这种公有制度有利于培养集体主义观念,而不利于滋生自私自利的思想。更不会出现世俗社会那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的现象。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僧伽社会,自然也就不会有贫富阶级的差别。所谓“四河入海,不复河名;四姓出家。皆为释种”(见《增一阿含经》),正是当时僧伽社会的真实写照。僧团内部实行民主,遇有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这些,或许就是僧伽社会长存不灭的原因所在。

属于上座部(俗称“小乘”)佛教的斯里兰卡佛教,基本上沿袭了佛时古制。尤其是那些林居派的比丘们,更是不蓄私产。例如罗曼那派的僧人,至今仍守持着“不捉持金钱”的戒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