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是一位 60 岁的新西兰人,他对守时赴约的要求及其严格,所以他的中国雇员认为他不知道什么是轻重缓急。
一天,有个广告代理商与他约好来谈一个广告设计问题,由于司机不熟悉来公司的路线而且又遇交通堵塞,广告代理商迟到了半个小时。当广告代理商匆忙赶来时,保罗却没有与代理商谈论广告之事,反而起身离开了办公室。
保罗的中国助理知道老板平时就是这样对待约会迟到的人,但是今天这项广告的设计工作事关后面好几件工作。他虽然很生气,但是又拿老板没办法。
在这个案例中,外国雇主在中国做生意时,对国人的守时要求过于苛刻,造成了中方有关人员感情上受到伤害,同时又影响了后面的工作。
中方的广告代理商,在遇到一系列客观因素导致约会迟到的时候,如果能够在路上及时与外方老板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可能事情会有一个较好的结果。新西兰人的守时要求过于苛刻,造成了中方有关人员感情上受到伤害,同时又影响了后面的工作。
中方的广告代理商,在遇到一系列客观因素导致约会迟到的时候,如果能够在路上及时与外方老板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可能事情会有一个较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