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正文:
准确来说,澳洲的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考试与中国的不同,但是为了方便叙述,本文中统一以“高考”称之。中澳两国的“高考”制度的差异,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看:
1、 录取标准不同
中国现行的高考录取标准主要是以学生的考试分数和志愿为依据。一方面,以考生分数高低作为高考录取标准,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以分数高低为录取依据只能考查考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而不一定能准确考评出考生应具备的真正能力和特质。而澳大利亚高考录取制度很灵活,考生填报志愿基本不受先后之分,并且可以填报5到6个志愿。而且,澳大利亚各高校的录取标准比中国更加地多元化。相比之下,中国高考基本上以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澳洲各高校HSC考试成绩仅占最后成绩的百分之五十,能够在一定比例上减轻高考施加于考生的巨大心理负担。
2、 实施方式不同
我国高考制度的实施方式在历史上有过不少变化,目前,采用的是部分地区自主命题,其余地区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全国统一时间考试,统一时间出分的形式,各高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与分数进行录取的形式。在澳大利亚,尽管高等教育由联邦政府统一负责,但是各个高校招生考试等方面,政府却只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具体的操作和实施工作则完全由州和大学自行负责。
3、 评分方法不同
我国现行高考的评分方法不计入平时成绩部分,虽然近两年来部分省市在尝试将平时分考核部分纳入高考成绩计算范围,但是离澳大利亚标准化的校内评价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中国高考成绩基本上是高考当天的一次考试成绩。除了保送生等考生有其它的评分方式以外,大部分考生的最终录取还是要以高考本次的成绩为标准。
4、 科目设置不同
两国的科目设置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范围上,我国高考的科目设置改革始终仅限于有限的科目,考生的选择性虽然增大了,但是总体上科目的范围还是远不能满足学生个性的多样化需求;相比之下,新南威尔士州HSC考试科目设置多达60多个,除了基础知识的掌握外,还有和学生自身兴趣及就业意向一致的科目,可供考生自由选择。HSC考试科目设置能提前为考生的大学专业学习或就业奠定基础。二是在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方面,澳大利亚各州高考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评价体系较为完备,在操作过程中都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我国一些省份也开始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新课程高考科目设置的范围内,比如江苏省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普通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如澳大利亚各州的操作性强,还在不断地摸索和尝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