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我安乐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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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芳 2016-07-01 18:10:48 自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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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正文:
来自喀麦隆的C同学因骨折在中国的一家医院住院治疗的时候,经历了一件让他终身难忘的事。他认识了一位患肝癌的老大爷,老人家住院一个多月了,做过几次化疗,吃了无数的药,导致头发掉光,形销骨立,每天要忍受极大的痛苦。老大爷为人相当好,每天都有人来看他。人们都知道他的病是治不好的,却也竭尽所能地给他治疗。老大爷不止一次地提过安乐死的想法,但是子女们都含着泪否决了。C同学感到非常困惑:老人明明活得那么痛苦,为什么不让他没有痛苦地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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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对出生时即为重残或痴呆的婴幼儿、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处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实施使其在无痛苦感受中死去的行为。狭义专指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患者,实施促使其迅速无痛苦死亡的一种方式。又称无痛苦死亡。一般多指后者。各国对安乐死是否合法存在争论。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安乐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②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④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⑤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⑥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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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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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点评:
喀麦隆因为受到宗教的影响,对生命、对死亡,都有一种超脱的态度。因此在喀麦隆,只要征求过患者家属及患者本人的同意后,是可以对患者施行安乐死的。而中国人对人命看得很重,一般情况下,如果家里有人生了绝症,哪怕有一丝希望,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治的。中国实行安乐死的大多是动物,不到万不得已,人们在情感上是不愿意接受安乐死的。就如案例中的老大爷,即使病得很厉害,也受了很大的罪,但是他的子女还是要给他治疗,不愿放弃。一方面是情感上舍不得,一方面是害怕社会伦理和舆论的谴责,因为这也是彰显亲情和孝行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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