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涛和德国朋友菲安讨论近年来中国的反腐行动,姜涛说:“在我国,官员的质量良莠不齐,常常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再加上反腐机制不完善,官员财产难以阳光化。”菲安表示:这是高速发展的中国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在德国,联邦议院针对“一次性或每月定期额外收入”推出了十个等级,议员需要公开自己的额外收入;借此来监督官员,保证官员的廉洁性,以减少腐败的滋生。
德国,2013年新一届联邦议院上台后,针对“一次性或每月定期额外收入”推出了十个等级:第一级:1000至3500欧元;第二级:至7000欧元;第三级:至1.5万欧元;第四级:至3万欧元; 第五级:至5万欧元; 第六级:至7.5万欧元;第七级:至10万欧元;第八级:至15万欧元;第九级:至25万欧元;第十级:25万欧元以上。议员需要公开自己的额外收入。但是演讲代理公司和律师议员不须公开自己的收入(出于对委托方的保护,律师议员只需要在额外收入超过某个最低数额时,向议长报告自己的工作),这是一个值得改进之处。在中国,官员的收入公开仍处于襁褓之中,并没有真正有效地得以实施。在这个方面上,中国远远落后于德国,并没有一个正式的法律规定对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化作出规定,现存的一些法规效力有限,并且在执行上经常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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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度要比中国官员高 | 德国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度要比中国官员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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