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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度

案例正文

姜涛和德国朋友菲安讨论近年来中国的反腐行动,姜涛说:“在我国,官员的质量良莠不齐,常常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再加上反腐机制不完善,官员财产难以阳光化。”菲安表示:这是高速发展的中国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在德国,联邦议院针对“一次性或每月定期额外收入”推出了十个等级,议员需要公开自己的额外收入;借此来监督官员,保证官员的廉洁性,以减少腐败的滋生。

分析点评

德国,2013年新一届联邦议院上台后,针对“一次性或每月定期额外收入”推出了十个等级:第一级:1000至3500欧元;第二级:至7000欧元;第三级:至1.5万欧元;第四级:至3万欧元; 第五级:至5万欧元; 第六级:至7.5万欧元;第七级:至10万欧元;第八级:至15万欧元;第九级:至25万欧元;第十级:25万欧元以上。议员需要公开自己的额外收入。但是演讲代理公司和律师议员不须公开自己的收入(出于对委托方的保护,律师议员只需要在额外收入超过某个最低数额时,向议长报告自己的工作),这是一个值得改进之处。在中国,官员的收入公开仍处于襁褓之中,并没有真正有效地得以实施。在这个方面上,中国远远落后于德国,并没有一个正式的法律规定对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化作出规定,现存的一些法规效力有限,并且在执行上经常打折扣。

差异点
德国中国
德国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度要比中国官员高德国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度要比中国官员高

信息来源

网络转载,详见: http://www.deyinxiang.org/web/c_000000020003/d_58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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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官员额外收入的透明度
案例编号:5975
洲:欧洲 国家:德国
分类:制度
上传时间:2015-11-14 21:28:05
分享者:李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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