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美合资企业的外方部门经理在休假前一个月,向中方总经理提出休假,并得到了总经理同意。可在他休假前两天,中方总经理却安排了许多会议,直到休假前一天,会议还未完全结束。此时,这位外方经理感到很为难,但是他还是准备按期度假,并向总经理提出他不能参加第二天的会议,因为按计划他从第二天起开始度假。中方总经理劝说他以工作为重,顾全大局,叫他推迟度假期,但遭到拒绝。中方总经理当即大发雷霆,而这位外方经理却责怪总经理工作无计划,最后还是扬长而去。
此案例中, 美方部门经理坚持按期度假, 理由之一, 就是他早已作了休假安排, 并且提出的申请得到批准, 因而总经理不该在他假期之前安排他参加会议; 理由之二,如果在假期里强行他从事一些工作, 这既违反劳动法,又侵犯人权; 理由之三, 以后的会议内容与他分管的工作无关。 中方总经理却认为, 应以工作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由此而否定了美方经理以前的成绩。 中方总经理与美方部门经理之所以会产生冲突, 归咎于中美文化的差异。 美国人办事有计划性, 时间观念强。 他们认为, 工作时间就应该拼命干, 休闲时也应尽情潇洒。与中国文化不同的是, 美国人在休闲时从不谈工作, 在工作中, 经理与下级保持一定的等级距离, 对下级的工作过错极为认真与严肃。 但在休息时,下班后或一起在酒吧、高尔夫球场时, 上级和下级之间一般关系融洽, 热情友好, 经理也会虚心地向下级讨教经验。 这说明美国文化有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之分。 在私人空间里, 无人可以入侵。 在公共空间里, 每一成员应受公共空间区域的限制。中方总经理并没有认识美国的这种文化, 而是以中国的文化标准来对待美国的文化, 因而造成冲突局面。
信息来源
王国平.文化差异与跨文化商务沟通.学术论坛理论月刊,2007(1)标签: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