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周边有一个叫做斯塔科斯特的颇具特色的小村庄,郭琳在荷兰留学期间专程去这个小村旅行。旅行期间,郭琳正巧赶上了村子里几家人家举行婚礼,但是令她奇怪的是新娘清一色都是大腹便便的孕妇。郭琳觉得如果遇到个别新娘未婚先孕是正常的,可像这个村子一样都是这种情况也真是少见,为此郭琳专门查阅了一些书籍,她惊奇地发现原来不“奉子”不“成婚”竟然是这个村子一条规定,一条不是法律的“法律”。这种情况不仅在中国没有,就是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罕见的。
这个村子有一条规定,即黄花闺女不能成婚,新娘在结婚之前必须先怀孕。这是为了证明她具有生育能力,所以这个村的妇女在结婚时已全然不是苗条淑女而是大腹便便的孕妇了。这是一个古老的求偶风俗,延续至今已有400多年。据说使这种风俗保存下来的是影响该村生活习惯的荷兰新教教会。“奉子成婚”村的人比较保守,也不愿意同外界接触,过着半封闭的生活,也许正因为此这样的习俗才能够保存至今。但是随着荷兰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青年开始追求现代生活方式。可以预见,随着年长者的逐渐离世,这个村子会慢慢融入荷兰现代社会中去。
案例分析来源:张宝祥.漫游世界指南——荷兰、比利时、卢森堡[M].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荷兰 | 中国 |
荷兰斯塔科斯特村必须先怀孕才能结婚 | 中国传统认为婚前怀孕是作风不检点,但是现在也不足为怪 |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