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毕业于美国名校的MBA,年轻有为,中文也说得不错。
约翰初来上海工作,受到了中国主管的重视。他出于感激与同事们分享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可是在后来的会议上。主管将他的想法占为己有,这让约翰非常生气,他是否应该与中国主管断绝关系呢?
约翰25岁,刚在美国一所著名的大学读完MBA,是一个很有抱负的商人。从18岁开始他就开始对中国产生了兴趣,相信这个泱泱大国代表了巨大的国际投资潜力。大学时,他学习了汉语,说得比较流利。
受雇于一家美国制药公司后,约翰说服了他的上司派他到中国。他的一个上司正好认识一些中国商人,他们正在寻求机会扩大非处方药生产线。这名上司联系了中国商人,他们同意让约翰到他们上海的公司工作。
到上海安顿下来以后,约翰就去报到工作。他在中国的上司叫方达淳,50岁,最近他通过帮助美国公司进驻中国积聚了大笔财富。约翰的中文水平给方先生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立即开始让约翰跟其他中国同事一起开会。为了回报方先生对他的重视,约翰分享了他对生产非处方药的一些想法。
一天下午,方先生邀请约翰回见一家中国制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方先生提出一些将来与该公司合作的可能性。约翰很高兴听到方先生提到自己的那些提议,但会后他意识到方先生从来没有将那些提议和他联系在一起,这让他很生气。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和方先生一起工作了。他开始考虑给美国总部写封信,建议与方先生断绝合作关系。
在这个案例中,矛盾冲突的原因来自于约翰和方先生各自文化的差异,他们对权力、地位和知识产权的理解不同,造成方先生认为自己是理所当然的代言人,而约翰却非常气愤。
中美文化在权力距离上差异很大。中国文化是典型的儒家文化,上下级之间的权力距离较大,社会地位高和年长者较受尊重。方先生作为年长的上级,觉得自己有权利和义务在会上将大家的意见以最有效的方式提出来。这比由年轻且经验较少的外国人约翰提出来要更容易被与会者接受。提到建议出自约翰可能会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但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人的感受是相对次要的。
个人主义文化与集体主义文化对于个人贡献的期望也是不同的。来自于个人主义文化的约翰觉得他的建议是自己的成果,应该和自己的名字联系起来,方先生没有提到他的名字无异于将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这让他非常气愤。而来自集体主义文化的方先生认为个人对集体贡献出自己的成果后,集体就成了成果的所有人,他是代表集体提出建议的。约翰的建议被采纳就是为集体做出了贡献,他也会因此得到回报,例如被引见给政府官员,或者阻碍计划的官僚限制好像一下就被清除了,或者得到其他美国人很难获取的投资信息等等。
约翰觉得方先生“盗用”了自己的想法,而方先生却认为由自己提出建议是正确的,因为对于中国人来说,想法和知识是很抽象的概念,人们并不把他们当成具有实际价值的财产来看。约翰跟大家分享了他的想法后,他的想法就变成了大家所共有的,人们不会再将它与提出者的名字明确地联系在一起。方先生觉得在提出建议时没有必要提到约翰的名字,因为这些建议现在是大家共同所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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