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尼日利亚当志愿者以后,李鹏发现当地的人可以私人占有土地,并且不需要向社区长老或国家缴纳任何税收。他们为了全体成员的利益管理和控制着土地,并在任何情况下都对土地负责。
在尼日利亚现有的土地法律体系中,仍然保留了习惯法上的土地制度,其中包括社区土地所有权和占有制度,以及家族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制度。同时,在这些传统的制度上,土地纠纷的解决也沿用习惯法的制度。
尼日利亚 | 中国 |
土地可以私有 | 土地国有 |
信息来源
《尼日利亚土地制度研究》 链接:http://www.doc88.com/p-8025466514772.html标签: 土地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