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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本人签收

邓娟  2015-10-31 23:13:37  个人收集
案例正文:

吴红梅是一名退休的中国教师,去年她来到美国和女儿一起住。

有一天,吴红梅外出散步时看到许多住宅门前都放着纸箱或好几个快递件。她感到很奇怪,回家后便向女儿说了这件事。女儿回答:“这在美国很正常,快递公司一般会把东西放在家门口,除非我们有特别的要求。”吴红梅又问:“难道不需要本人签收吗?”女儿说,在美国没有人去私人住宅偷东西,快递公司害怕投诉也不会漏发少发物品,所以不需要本人签收。吴红梅还是将信将疑。不过后来她发现,女儿网购的东西也都是由快递公司放在家门口,并没有要求签收。




延伸阅读:


思考题:


分析点评:
在中国投递物品时,为了保证收件人收到物品,一般都要求交给本人,并由本人出示有效证件和签字。但在美国,投递的物品通常由速递公司或房主人购物的其他公司送来的,除非是特别贵重的物品或主人有特别要求,一般送到家门口即可,也无需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