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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旅游业发展对比

邓筠  2015-09-26 18:45:25  刘珺仪整理
案例正文:

我国同日本最初的境况相同而选择不同。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同样以入境旅游起步,同样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但相比之下,政府明显不够重视立法。由此可见,但由于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使我国旅游业多年来与其他部门或者行业的协调处于弱势地位。为此,加强旅游法律体系建设,增强法律对旅游经济发展的配套与保护,是我国未来旅游发展的战略重点。在日本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该国始终把旅游业的功能与地位上升到国家层面予以研究,每一个时期的旅游发展战略都将旅游业的综合性及关联性经济特征进行全面分析。而我国的旅游产业随着其创汇功能的弱化,很难取得与产业贡献相匹配的功能与地位。为此,将旅游产业放在缓解国际矛盾、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考量,将其发展战略摆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去实施,应该是日后发展的趋势。我国虽然也有行业协会,但与日本行业协会相比,存在着覆盖面过窄、与政府关系不明确、经费来源不足、作用空间有限等缺陷,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延伸阅读:


思考题:


分析点评:

 日本的旅游管理体制对我们国家的旅游发展有多方面的启示:第一,政府不必直接干预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可实行全行业的间接管理,中央与地方的旅游管理机构要分工明确,严格执法。第二,我国旅游管理体制与日本相比,政企不分,政府主管部门在行使管理权时不能实行正确有效地行业管理与宏观调控,带有明显的部门利益倾向。因而,界定企业产权,明确资产属性,实行事企分开及政企分开,是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关于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做法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案例来源:贾发现. 中日旅游业发展对比分析[J]. 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06: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