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希生死观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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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筠 2015-09-21 22:20:22 刘珺仪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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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正文:
生死问题,在古代希腊罗马属于个人生活问题;在中国古代则关系家族公共利益。
古希腊罗马人并不过分地将“死亡”看重,只要死得其所。“对于自己短暂的余生既不应当过分的贪恋,也不应当无故放弃”,采取了一种现实主义的积极态度。同时,古希腊罗马社会的个人本位传统,也将生死视为个人的生活内容。正是这种态度,使他们更重视现实生活的质量,强调自我的权利与选择,而把生命时间的长短放置到次要的地位。


在中国则完全不同。尽管在中国也不乏“视死如归”的生死观念,但那种“看破红尘”的超然与西塞罗自然死亡的看法迥异。在中国,在始创于孔子的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主流文化中,一个人的生死,不是一个私人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家族兴衰的公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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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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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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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点评:
中国古代社会是建立在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之上的,在这种制度中,一个宗族的兴衰,往往取决于家长生命的长短。因为家长是起作联系同一血缘的人们的纽带与代表的作用,只要家长存在,他就是一个统一家族的象征。如一个“五世同堂”的家族,只要家长还在,统一的财产管理与家族共居的局面就能维持下去,而家长的死亡,就意味着“五世同堂”的解体,由一个“家庭”分裂为数个“家庭”。家庭的分裂则是家族势力衰落的开始。为着宗族的利益,人们往往希望“家长”尽可能活得长久一些,“家长”本人也将自己的长寿与家族的发达联系起来,视为家族的公共利益。 案例来源: [1]熊晓正,夏思永. 中国和希腊古代幸福观念的比较[J]. 体育科学,2006,05: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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