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正文:
晓林带着儿子从中国来到芬兰定居,他儿子参加了当地的足球俱乐部。
以中国的俱乐部来看,家长只需把孩子送去就可以了,俱乐部的拨款自然有国家或者赞助商提供。但在芬兰,晓林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体育组织。
儿子所在的球队成立之时,家长们都积极参与,首先要起一个响亮的名字,然后商讨如何筹措资金。很多家长都充当义务教练员或管理人员。家长们除了定期交纳会员费,还得想其他办法来帮助俱乐部,有位家长在计算机公司工作,该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而需要换地方,原来搬家之事应请搬家公司,而这位家长跟公司领导说,我们球队的家长们就可以解决。这样,家长们义务为公司搬家,公司的钱则打到球队的账户上。这样的义务活动晓林参加了多次,他觉得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