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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字引起的获罪

魏淑慧  2016-07-06 23:34:42  魏淑慧原创
案例正文: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在苏丹教书的一名中国女教师因为允许学生为宠物熊取名为“穆罕默德”而被指控“煽动宗教仇恨”,当地伊斯兰法庭11月29日判处其15天监禁。

据中国《人民日报》30日报道,这名54岁的华籍小学老师何丽来自中国上海,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在苏丹首都喀土穆一家小学教书。今年9月,她让班上的小学生为一只宠物熊起名字,结果23个学生中有20人选择“穆罕默德”,她本人提出的名字只好落选。不料,学校的一位秘书向警方举报这名教师允许学生为宠物熊取名为“穆罕默德”是侮辱先知,当地警方随即在11月25日将其逮捕。11月29日,当地伊斯兰法庭判处她15天监禁。虽然未能免除牢狱之灾,她还是洗脱了更严重的罪名:煽动种族仇恨。如果此罪成立,她将面临6个月的监禁和40下鞭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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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分析点评:

苏丹是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穆斯林在给孩子"起名字"上,也映显着伊斯兰文化特色。依据《塔志圣训经》礼节篇,穆斯林家庭给婴儿取名,多取自先知(圣人)、贤哲的名字,以沾吉庆并希望孩子健康成长。常见的男性名有穆罕默德、易卜拉欣、尤素福、阿里、哈桑等,女性名有阿依莎、法蒂玛等。伊斯兰教又是一个一神教,信徒只信仰唯一的真主阿拉,禁止无知而假借安拉和使者(穆罕默德)的名义说话。所以给穆斯林学生取名穆罕默德是美好的希望,但给一只宠物熊起名穆罕默德就是对先知使者的亵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