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的钓鱼人
关 键 词
法律规范
差 异 点
案例叙述
李先生是个钓鱼爱好者。和国内比起来,美国地广人稀,江河湖泊众多,鱼类丰富,一直是他向往垂钓的一个地方。于是他就和朋友前往美国旅行,也提前查了行程附近一些不错的垂钓点。当他们兴高采烈地去购买渔具时,被告知还需要办理钓鱼证。如果垂钓的时候被渔政官员查到没有钓鱼证的话将会面临罚款。他们听了半信半疑,不过办理起来也不麻烦,也就办了。当他们拿到证时,发现他们俩的证件还不一样,一个是钓海鱼的,另一个是钓淡水鱼的鱼证。他们更加不明白了,经过了解才知道,对应的钓鱼证说明只能钓取该种鱼,要是钓上的鱼种类和证件上不符的话就要放生,而且一个证对应的只能是一根鱼竿。后来他们在钓鱼中遇到渔警来检查证件,旁边一位游客被查到没有钓鱼证,被罚了100美元。也是因为初犯,要是屡次犯错的话罚金也更贵,甚至还有可能在当地没有钓鱼的资格。他想,幸好听从了渔具店老板的话,不然可能就要被处罚了。(案例作者 康国旗编写)
案例分析
在中国,除了个别水域,多数地方都没有对垂钓有明细的规范。但在美国钓鱼也需“持证上岗”,并且法律对钓具、垂钓鱼种、允许带走的鱼的尺寸和数量都有详细规定。这体现了两国法律在动物保护、生态保护方面的差异。法律规范属于政治范畴,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会因文化差异而有很大的不同。在跨文化交际中,尤其是在异地环境,了解、熟悉对方的法律,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千万不能掉以轻心。